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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税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直联制”破解监督执纪“四大难题”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18 08:5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办) 字号: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近年来,佛山地税按照“下抓两级、抓深一层”精神,探索建立专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实行纪检监察“直联制”,按照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扁平化管理,对市局、区局、分局(稽查局)三级纪检监察干部统一领导,统筹调配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产生几何效应,有效解决“主业不突出、监督不硬气、力量不集中、能力不适配”的问题,强化了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统筹能力,畅通了压力传导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增强了基层风险防范水平,夯实了基层党风廉政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统一“总开关”,让主业更加突出

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干部面对纷繁复杂的问题时,容易出现主业不明的情况,特别是在基层分局,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还分管其他工作,甚至有的深陷其中,干了“主体”的业务,荒了监督的“责任田”,进而导致监督缺位,探头“偏移”。目前各区局对专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责和要求也不尽相同。“直联制”从源头入手,把好职责定位这个“总开关”,点亮“探头”聚焦方向。一是进一步明确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受所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履行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监督职能,坚持纪检监察业务以市局纪检组的领导为主;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专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纪律审查 、纪律教育等方式全面履行专责监督,厘清主责与专责、主抓与协调的关系;三是进一步明确各区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员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得承担其他具体工作事项。“直联制”让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更加清晰、更加紧密。

二、统一“供电”,让监督更加硬气

市局及区局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内设机构,同在一个屋檐下,同在一口锅里吃饭,容易出现“老好人”思想,遇到问题绕着走,甚至让“探头”成为摆设,进而导致监督不硬、监督不力。“直联制”坚持市局党组统一领导,市局纪检组和监察室统一指挥,由市局统一“供电”,接通市局这个“强电源”。一是建立市局统一的干部管理机制。各区局纪检组、各专职纪检监察员每年直接向市局述职,由市局考核,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鉴定,对一年内两次因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问责。二是建立市局统一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各级各部门收到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市局纪检组,由市局纪检组统一登记、分析、研办。重要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全部采取提级查办、交叉查办等方式处置,一案一授权,减少干扰,打消顾虑。三是建立市局统一的干部任免规定。对各专职纪检监察员的任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市局纪检组意见。这既确保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又防止因监督执纪而得罪人、被随意调整工作。“直联制”就像“金钟罩”,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负责、敢于较真碰硬。

三、统一“配电”,让力量更加集中

目前,佛山市局纪检组和监察室现有编制干部7名(含纪检组长),各区局平均配备纪检监察干部5名,各基层单位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长期以来,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单位各负其责,力量分散,尤其是基层单位只有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遇到一些重要工作、重要案件,往往靠一己之力,根本无法完成。“直联制”打破市局、区局、分局层级局限,整合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力量,实现统一“配电”。一是打造集中“配电所”。重要工作和任务集中在市局,并由市局统筹“输送”,统一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等工作,真正实现无缝对接、上下联动,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市局纪检组“前哨”。二是人员管理“直流式”。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由市局直接管理,并根据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长,将全市52名纪检监察干部编入纪律审查组、内部审计组、廉政教育组、综合文秘组四个组别。其中,纪律审查组力量最强大,人数达到35人,占到67%以上;三是任务分配“交流式”。强化工作交流和人员灵活运用,针对重要案件或专项工作,实行召集人制度,由市局纪检组分配任务,指定一名召集人,召集人组建工作组予以实施。召集人从四个组别中选人,可统筹的人数达到50名以上,充分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机制优势。

四、统一“蓄电”,让干部更加专业

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流动大、新手较多,他们在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前,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普遍缺乏纪律审查、信访处理等专业能力,存在“本领恐慌”、过于依赖上级等问题。“直联制”探索建立系列配套机制,旨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为他们“充电”“蓄电”。一是打造纪检监察业务“教科书”。2017年9月,市局制定《佛山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业务规范化文本》,对信访举报、党纪政纪审查、一案双查等七大类日常业务进行梳理规范,解决了全系统长期存在的流程、要求和文书不统一、不一致的问题。2018年,在此基础上,将梳理5年来本系统发生的案件,编撰《案件文书范例》,进一步规范文书版式和文字表述,正确使用纪言监语,打造纪检监察业务的教科书、口袋书,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实行“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坚持全员参与,人人办案,实战练兵,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办案、办不了案的问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针对四个组别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开展差别化和个性化的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三是建立“上提两级”学习制度。市局监察室实行每周例会制度,每周安排1—2名区局纪检监察干部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参加市局例会,一起学习,共同探讨,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以及应对和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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